(北京21日讯)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网信办)今日宣布,滴滴出行违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讯息保护法,处以80亿2600万人民币(约52.9亿令吉)罚款,同时,总执行长程维和总裁柳青各判100万人民币(约65.9万令吉)罚款。
对此判决,滴滴出行在官方微博回应:“诚恳接受,坚决服从,严格按照处罚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深入自查,积极配合监管,认真完成整改。”
滴滴共存在16项违法事实,归纳起来主要是8个方面,包括违法收集用户手机相册中的截图信息;过度收集用户剪切板信息;过度收集乘客人脸识别信息;过度收集乘客评价;过度收集司机学历信息;未明确告知乘客情况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图信息;乘客使用顺风车服务时频繁索取无关的“电话权限”;未准确、清晰说明用户设备信息等19项个人信息处理目的。
滴滴去年赴美上市,随后被指其泄露用户及道路数据予美国,中国网信办认为滴滴严重违法收集个人信息,要求将“滴滴出行”App下架。及后,滴滴于今年6月10日正式从美国退市。
早前外电报道指出,随着处分案作实,滴滴料可启动申请香港上市程序。报道指出,中国政府将于处罚决定宣布后,计划放宽此前对滴滴的新用户注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