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5日讯)《第40届香港电影金像奖》于17日结束,电影《梅艳芳》斩获5项大奖,实至名归,而相关官司也于今日告一段落,不过控方梅启明锲而不舍,扬言觉得判决不公平,要上诉。
梅启明早前入禀法院,控告开拍电影《梅艳芳》的电影公司“安乐影片”侵犯商标,而安乐影片则申请剔除申索诉讼,指梅启明已注册的2个商标,只涉珠宝和手表一类,与电影无关,梅启明也正申请的另一项商标,包括出版,但该申请尚未获批。
案件于25日在高等法院进行处理,法官批准安乐影片剔除梅启明的诉讼,并明言梅启明申索没有胜算机会,驳回其申请,同时他须付讼费,梅启明并没有律师代表,他庭上表示:“不同意,我一定会上诉。”
事后,梅启明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扬言觉得不公:“无论怎样都要上诉,如果继续输官司,所有演艺界包括明星歌星(商标)全部都让人去用,香港法律是不是乱呀!”
尽管梅启明根本没持有相关范围的商标,但他生成被安乐影片以财力欺压,“法律又怎样,为什么那个(正义女神)要遮掩双眼,没眼看呀!”
事实上,法院曾于5月,向梅启明解释电影公司剔除官司的理由,还好意提醒他,相关法例已经好清楚,担心他坚持打官司会背负一身讼费,惟梅启明决意继续兴讼,而梅启明也因此被网民封为“遗产界KOL”、“梅妈的神奇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