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政府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2年刑事法典(修正)法案,新增对“缠扰”(stalking)的刑罚,任何人若“反复”对一人造成压力、害怕和恐慌将被视为犯下缠扰罪行,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首相署(国会及法律事务)副部长拿督玛丝艾米雅蒂今日在问答环节结束,提呈上述法案一读。
法案新增第507A(2)条文,阐明“缠扰”定义为:
(a)以任何方式或形式(in any manner or by any means)跟踪一人。
(b)以任何方式或形式与一人对话或尝试对话。
(c)在一人的住所或工作地点徘徊。
(d)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向给对方东西。
法案第507A(4)条文阐明,“反复”定义为两次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