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我为孩子争取(大马公民权)近8年,我们感受到的幸福,原来只有一瞬间。”
一名大马母亲为两名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争取公民权多年,公民权申请获国民登记局批准,只差取得最后一纸文件。
上诉庭日前推翻高庭裁决,宣判拥有外籍配偶的大马母亲在国外生产的孩子,不能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让这名母亲普莉希拉十分失望。
普莉希拉与法国籍男子结婚后,育有10岁和12岁的孩子,后来两人离异,她带着孩子回到大马居住。
她说,她从2015年起为孩子申请大马公民权,但两次申请都遭拒,后来在高庭宣判大马母亲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获公民权后,国民登记局终于批准其申请。
“当时我觉得仿佛‘天堂之门’已打开,但如今随着上诉庭最近的裁决,是否意味我须继续等待?”
普莉希拉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时说,她患有乳癌,刚动手术,并担心日后本身若有不测或离世后,孩子仍不是大马公民,不知该何去何从。
“我孩子将感到压力,他们难以理解,为何妈妈是大马公民,自己也在大马长大多时,却不能成为大马公民。”
另外,非政府组织“家庭前线”主席苏莱妮希望,国民登记局别撤销早前已批准的公民权申请。
她说,有些大马母亲的申请已获批,正为取得孩子公民权相关身分文件而办理付款手续,因此促请登记局应向这些母亲发出有关文件。
“放任这些母亲受煎熬,且等待联邦法院裁决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