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日综合电)中共二十大前夕,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列出15条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况,包括政治能力不能过硬,独断专行或软弱涣散,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
通知提及,《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乾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要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推定,规定列出15条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包括:政治能力不过硬,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上存在明显差距;理想信念动摇,涉及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
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治观存在偏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的;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涣散、自行其是,或者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破坏所在地方、单位政治生态。
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精神状态差;领导能力不足;违规决策或者决策论证不充分、不慎重;作风不言不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品行不端,行为失范;存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上办企业等情况。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