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8日综合电)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前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涉嫌受贿罪被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周三消息指,沈德咏涉嫌受贿一案,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依法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官方早前已经开除沈德咏的党籍和公职,通报指他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
现年68岁的沈德咏是十九届中央委员,曾任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沈德咏1998年离开江西进京任职,出任最高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当时,他是最高法院历史上最年轻的副院长,并于2001年被授予二级大法官,成为中国首批大法官之一。在最高法任职18年、包括在上海担任市纪委书记,沈德咏负责调查及审判的高官包括前上海书记陈良宇、前重庆书记薄熙来,以及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前统战部长令计划及前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
自2006年7月5日始,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运营社保基金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发现,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涉嫌严重违纪。当年11月,沈德咏已从最高法调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负责查处此案。
2008年4月,陈良宇被天津市第二中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陈案被宣判后,沈德咏当年4月调回最高法任正部长级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同时被授予一级大法官。
在担任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期间,正值中央下大力气整治腐败。特别是2012年底中共十八大之后,刮起“反腐风暴”,一大批省部级甚至更高级别干部落马,接受审判。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导,“无论是十八大前落马的薄熙来,还是十八大后被查的周永康、令计划、苏荣,案件审判时身为大法官的沈德咏都是坐镇一线,亲自指挥”。
文:香港电台、香港明报
图:档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