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收购UEM股票 哈林沙厄驳斥纳西尔指控
(吉隆坡6日讯)玲珑集团(Renong)前主席兼马友乃德集团(UEM)前主席兼总执行长丹斯里哈林沙厄,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胞弟丹斯里纳西尔致公开信,驳斥后者在其回忆录《名之所属》(What’s in a name)中对他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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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西尔在回忆录中指哈林沙厄获支付1亿6500万令吉,以放弃他的“商业帝国”。
纳西尔认为,如果这属实,有关付款是不恰当的,哈林沙厄只是巫统企业的“代理人”,并指哈林沙厄并非是真正拥有资产的人。
根据回忆录,时任第二财长丹斯里诺莫哈末曾经告知巫统总财政阿都阿金,指玲珑集团和马友乃德集团不是由哈林沙厄拥有,而是由巫统所拥有。
然而,哈林沙厄在公开信反驳纳西尔的上述说法,并指他是用自己的资金和通过贷款,真金白银收购UEM的股票。
他说,他所有的资产都是用自己的资金和通过贷款购买,从未获巫统资助。
他指出,在1989年和1990年,他以1亿7800万令吉从法定受让人手中购买UEM股票,UEM在1988年巫统被宣布为非法组织时管理巫统的资产。同时,他以5000万令吉买下了Fleet集团。
他说,纳西尔在回忆录中暗示,政府通过国库控股从他手中收购马友乃德前身公司玲珑集团,以拯救陷入困境的玲珑集团,这不正确,当时玲珑集团的债务对市场或银行系统不构成任何风险。
“如果你查看记录,南北大道、马友乃德和玲珑集团在1999年发行的债券,被评为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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