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上诉庭择定明年3月7日,聆审联邦土地局(FELDA)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针对他被法庭裁定收贿罪成,需坐牢6年和罚款1545万令吉的刑罚而提出的上诉申请。
主控官阿弗扎尼占副检察司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证实此事。
去年2月3日,时任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现上诉庭法官)宣判,莫哈末依沙被控9项收贿超过300万令吉的控状,皆罪名成立,每项罪名被判监禁6年,和罚款1545万令吉。
莫哈末纳兹兰当时裁决,莫哈末依沙的罚款是贿款309万令吉的5倍,若无法缴付罚款,每项控状将以监禁两年代替,即是18年。
他补充,莫哈末依沙的每项控状被判坐牢6年,共计54年,并谕令刑期同期执行;换言之,依沙只需监禁6年。
莫哈末依沙被指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12月11日间,在吉隆坡联邦土地发展局大厦49楼,透过莫哈末扎希,以酬劳方式,接受接收来自一名Gegasan Abadi Propertie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依克万的309万令吉,作为批准FIC购买价值1亿6000万令吉的自由皇宫酒店的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