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高庭展延至10月19日,聆审前首相兼原任巫统北根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纳吉,为了挑战监狱局总监当初不批准他出席国会的决定,而申请司法检讨准令的案件。
高庭原定于今日聆审此案,但基于总检察署需要时间研究纳吉的申请和其书面陈词,以定夺是否将针对此事提出反对,因此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马展延至下周三(19日)聆审此案。
今早代表总检察署出庭的联邦律师峇基兰比佳告知法官,此案将会由高级联邦律师负责处理,而后者需要时间研究纳吉提出的准令申请。
她说,虽然纳吉已向高庭,提呈要求尽快审理其申请的紧急证明书,但既然国会如今已解散,因此其紧急性已不复存在。
“我们寻求至少一个星期后的(聆审)日期,以研究陈词和这项准令申请,并通知法庭关于总检察署是否会提出反对。”
然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接着指出,此案仍存在其紧急性,因此要求法官在本周五(14日)早上聆审此案。
他解释,纳吉此前已就被判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罪成裁决,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该裁决和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
“随着国会已经解散,纳吉是否能前往提名中心以及被提名(上阵大选),是在联邦宪法第48条款之下可争辩的事宜。”
对此,法官回应说,他择定于下周聆审此案,若总检察署反对纳吉申请获得的司法检讨准令,则需为此于下周三(19日)前,向法庭提呈书面陈词。
纳吉是于上周三(5日)向高庭提呈上述申请,并把大马政府、内政部长和监狱局总监,分别列为第一至第三名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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