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学校太阳能板弊案◢ 罗丝玛列127个理由 要求撤销罪名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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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砂学校太阳能板弊案◢ 罗丝玛列127个理由 要求撤销罪名

    (布城14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入禀上诉庭,针对她在被控罪名成立一事提出上诉,而诉状就列出127个为何需撤销她罪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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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导,昨日透过其代表律师拿督阿克贝丁律师楼,提出有关申请;诉状就表明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在法律上和证据上做出错误判决。

    诉状指出,基于控方无法在面对的3项控状中,提出表面证据(prima facie),莫哈末再尼本应在未传召辩方证人出庭供证下,宣判无罪释放;但他还是允许控方传召该名证人,这是对造成偏见。

    罗丝玛(档案照)
    罗丝玛(档案照)

    法庭在去年裁定控方成功针对案件提出表面证据时,并没有说明原因。

    前助理拿督里扎曼苏,才是主谋,他是在前者不知情下,利用地位和影响力达成自己的政治议程。


    “莫哈末再尼也应该知道,其他控方证人如教育部前部长拿督斯里马哈兹尔、教育部前秘书长丹斯里玛迪娜和拿督斯里阿利亚斯的供词并不可信,因为他们也涉及。”

    诉状指出,莫哈末再尼没有接纳自辩期间,声称自己获得的款项,是为其丈夫拿督斯里纳吉在上届大选期间筹募政治献金的说法,还根据自己的偏见做出判决。

    “莫哈末再尼在审讯期间,也错误判断在纳吉任相期间干政,并且错误判处重刑,且没有考量减轻案件严重性的因素。”

    另外,阿克贝丁律师楼也以有第三方为法官莫哈末再尼,在宣判前早已拟定罪成的判词,而莫哈末再尼未退出审讯为由,向上诉庭提出另一项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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