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老板虐员工逼吃屎 电击脚趾致截肢
(台北24日综合电)台湾彰化县林姓男子与罗姓少年在铁工厂当学徒,被恶雇主詹佑承、黄佳纬当成奴隶,动辄殴打、逼吃狗屎狗尿取乐,还用空气枪、电击凌虐造成脚趾坏疽截肢,詹、黄分别被依杀人未遂罪判刑11年10月、8年8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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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林姓男子提告求偿,一审认定他受损害金额299万余(约44万令吉),但因先前已与黄嫌以30万台币(约4万4101令吉)和解,不能再求偿,判决詹嫌应给付林男149万余台币(约22万令吉)。可上诉。
被害人之一的罗姓少年2020年5月出面指控说,2019年与同事林姓男子到詹佑承、黄佳纬经营的工厂当铁工学徒,说好月薪2.9万台币(约4263令吉),但扣掉食宿实际只领到4000台币(约588令吉),后来詹男及其李姓女友、黄男开始对他们凌虐,动辄殴打、把他们剃成光头、逼吃狗屎狗尿及狗饲料,还绑在椅子上用空气长枪装BB弹射击,导致身上满是伤痕。
詹、黄2人更以电线自制之电刑装置,通电后分别夹在2人手指、脚趾上,并以每次3至4秒的频率反覆电击2人,持续长达3至4小时,造成罗姓少年右脚2至4趾坏疽截肢、右手中指电击伤,林男左手及右足电烧伤多处皮肤坏死、右足第2趾坏疽截肢并骨髓炎等伤害。
林男与罗姓少年2020年4月获救,彰化检警随后逮捕詹、黄,2人分别被依杀人未遂罪判刑11年10月、8年8月定谳。其中,林男向詹男、李女、黄男求偿,后来撤回对李女及黄男之诉,仅向詹男求偿327万余台币(约48万令吉)。
法官审理后,认为林男受损害金额包括医疗费、看护费、减少劳动力损失共29万余台币(约4万2630令吉),再加上270万台币(约40万令吉)的慰抚金,合计为299万余台币,詹男及黄男应各分担一半,但因林男先前已同意黄男赔偿30万台币达成和解,已不能再向黄嫌求偿,判决詹嫌应给付林男149万余台币。可上诉。
文:台湾壹苹新闻网
图:台湾壹苹新闻网、面子书、“彰化人大小事”面子书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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