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华裔男女奔波多年 终获公民权
(布城26日讯)过去多年来为公民权奔波的沙巴男子和霹雳少女,今日在联邦法院驳回政府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后,终于取得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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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对27岁的黄光辉(译音)和16岁的刘姓少女案件,作出上述裁决;其他二司为拿督罗扎丽雅和拿督莫哈末再比丁。
阿邦依斯干达指出,国民登记局总监、内政部和政府对黄光辉获得公民权,所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并未达到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的门槛需求。
“即使法院发出准令,基于理据问题,上诉成功机会非常小。”
黄光辉于1995年在沙巴出生,父亲是沙巴人,母亲相信是外籍人士,双亲皆已过世。
他在司法检讨的申请中提及,他没有任何母亲身分的文件,之前他尝试向印尼和菲律宾驻马大使馆求证,皆未查获母亲的公民记录。
高庭在2019年宣判黄光辉是无国籍人士,并裁定他获得公民权;随着政府对此提出上诉申请,上诉庭维持高庭宣判。
此外,这批联邦法院三司也驳回政府对刘姓少女获得公民权而提出的上诉申请。
刘姓少女是于2006年在霹雳出生,其父亲是大马公民、母亲是菲律宾公民,唯政府基于父母在她出生后才注册结婚,因此拒绝承认她为大马公民。
其父亲刘毅航在2016年入禀法庭,挑战当局拒绝女儿获得公民权的决定。
高庭在2019年宣判,少女父母已在2008年1月31日注册结婚,因此她可合法取得公民权,而上诉庭今年2月也维持高庭判决,驳回政府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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