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日讯)控方就高庭裁决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被控涉及950万令吉洗黑钱与报假税案,表面罪名不成立与当庭释放,提出上诉。
副检察司阿夫再尼占指出,控方是在今日入禀上诉通知。
10月28日,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裁决,由于控方在举证阶段无法成功提出表面证据,因此判处沙菲宜无罪释放。
法官说,控方未能成功证明430万令吉和520万令吉,是非法活动的收益,控方的证人也完全无法证明被告涉及洗钱,包括有关不法款项从何而得。
沙菲宜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一马发展公司案代表律师;他于2018年9月13日被控2项罪名,即收取纳吉签发的2张总额950万令吉的支票,并汇入其联昌银行个人户头,但他否认有罪。
这名律师也否认从非法活动中牟利的两项控罪,即涉嫌在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财年截止日向税收局报假税,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
他被控没有申报于2013年9月13日获得的430万令吉收入,以及于2014年2月17日获得的520万令吉收入,均来自纳吉的两张大马银行伊斯兰银行支票。
审讯于2021年5月21日开始,控方于今年5月12日完成举证,共传召8名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