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控状后减刑 11卡巴里党获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改控状后减刑 11卡巴里党获释

    获释, released
    获释, released
    获释, released
    获释, released

    (芙蓉13日讯)3年前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被扣的11名“”(Geng Kabali)份子,今日获高庭法官和总检察署批准改以1966年社团法令第43条文被控,被告在认罪后,被判入狱18个月。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由于当中10人是在2019年12月落网被扣至今,今天在“刑满”后皆重获自由;另1被告虽未“服刑”满18个月,但法官考虑其年龄及健康情况,只罚款3000令吉即


    (本报陈梧源摄)

    以布城总检察署主控官沙菲益副检察司为首的检控团队,今天申请修改控状,11名被告原本是在刑事法典第130V条文(参与被认为有组织性犯罪集团)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20年。

    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2月1日至11月27日,在晏斗-西廖12哩路涉及各项罪案。


    法官阿兹殊在聆听主控官沙菲益副检察司及被告的5位代表律师陈情后 ,准被告改为抵触1966年社团法令第43条文,判处被告监禁18个月,刑期从被捕日计起,在刑满后今日当庭

    在此条文下,任何人只要是特定非法组织的成员、出席其会议或提供援助,皆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11名被告在翻译员唸出控状后俯首认罪,其中10名被告分别是沙鲁古南(41岁)、卡马拉朱(28岁)、纳温拉朱(29岁)、依兰果弯(43岁)、卡迪(28岁)、拉威古马(30岁)、威温(23岁)、西华巴兰(26岁)、库纳瑟卡兰(34岁)及基瓦拉朱(25岁),皆服满18个月刑期。

    另一被告苏巴马念安(53岁)则被扣押463天,法官基于他有糖尿病及年龄因素,虽然未满18个月刑期,但只判他罚款3000令吉,可当庭释放。

    5位主要代表律师分别慕尼安迪、占士、苏叠夫、保罗及卡迪尔。

    阅读更多精彩文章 马上浏览独家配套
    获释, released
    苏巴马念安因年龄和健康因素,只被判罚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