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6日讯)夫妻监守自盗,挪用和失信建筑公司逾60万令吉,今日在地庭面控,不过两人否认有罪。
被告陈诚平(60岁,译音)和陈秀梅(57岁,译音),各别被控6项和18项罪名。
在首诉讼中,两人被控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9月30日,在哥打哥文宁的一间银行,以首被告陈诚平作为营运主管的名义,不诚实从Rekabina建筑有限公司的户头挪用22万令吉,共同抵触3项不诚实盗用财物罪(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罚款和鞭笞。
育有3名孩子的夫妻俩也在刑事法典第405条文下,面对3项失信替代控状;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治罪,判处坐牢最高10年、罚款和鞭笞。
另外,在第二项诉讼中,陈秀梅被控于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0月8日,在上述相同银行,以公司董事身分不诚实从公司户头挪用38万2000令吉,抵触6项不诚实盗用财物罪(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她也刑事法典第405条文下,面对6项失信替代控状。
《马来西亚前锋报》报导,在主控官慕阿兹阿末副检察司早前提出两名被告各以1万令吉保外后,被告代表律师阿斯马迪要求降低保释金额,理由是两人之前已被控滥权和失信罪,并已各别交保1万5000令吉和上缴了国际护照。
法官罗兹娜决定,让陈诚平和陈秀梅各别以5万令吉和6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同时禁止在涉案公司任职的被告长子成为担保人。
法官也喻令,被告需到邻近的反贪污委员会办事处报到;案件将于2月1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