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贴堂”列“罪状” 商店“小偷墙” 活该?太绝?
(新加坡12日讯)货物频频遭人顺手牵羊,连锁商店集合涉事者照片,还附文阐述“罪状”,在各分店外打造“小偷墙”引发热议。
有公众近日经过义顺纳福城(North Point City)一家售卖美妆用品及沐浴露、洗发液等日用品的商店Venus Beauty时发现,店内的一面墙上贴满了照片。据估算,这面墙共贴了60张涉偷窃与顺手牵羊的照片。
这些照片相信是店内闭路电视拍下的画面,部分打印出来后加入了相框效果,下面注明“连续两天偷窃,第二天被逮个正着”、“把香水放入另一男子的袋中”、“试图偷染发剂,被捉后为其罪行付费”等字句。
公众拍下这面“小偷墙”并制成视频,说这绝对不是名人墙,如果上榜的话,一定十分尴尬。
《新明日报》记者走访时发现,这面“小偷墙”在店铺内一个不太显眼的角落。墙壁上贴出了至少16张照片,一些注明是在武吉班让等别的分店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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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美妆店除了纳福城店内装置了“小偷墙”之外,其它分店也有类似做法。
位于金文泰3道第442座组屋分店的职员吴女士透露,去年开始这么做,除了起阻吓作用,也希望能提醒不同分店的职员注意有“前科”的可疑人物。
她说,店内偷窃时有发生,香水、肥皂等各种货物都有人偷,有时职员发现便马上阻止。
不过该商家的这种做法却引来网民不同意见,有人觉得小偷活该,也有人认为大可宽容点提醒对方,或者报警处理。
附近一些商家针对事件受访时认为,他们也的确遇过小偷上门的问题。
不愿透露姓名的服装店职员说,通常只会警告对方。“给人家多一个机会,不要做得太绝。”
一家水果店的负责人张先生(35岁)则说,顺手牵羊的人的确遇到不少,他大多当面斥责,但如果是偷钱的话,就会报警。
“我觉得若小偷被警察捉,受到惩罚的话,就不必再把照片贴出来了。给他一个机会,过去了就算了。”
资深刑事律师陈其玉受访时指出,商店“小偷墙”存在两种情况:一,商家能证明照片中人有偷窃。若是,不管有没有报警,贴出照片陈述事实,不会触法。商家甚至有权禁止涉事顾客再入店或者不做此人生意。
“二,如果贴错照片,不能证明照片中人偷窃的话,当事人可以告商家诽谤。而照片若被人传播,商家和传播照片的人也可能因此被指骚扰。”
律师蓝国庆则说,被指偷窃者若没经过调查、起诉、下判的程序,在法律上不算有罪。
“商家可能因此抵触防止骚扰法令(POHA)。”
不过他也指出,若商家手上持有强有力证据证明涉事者偷窃,那当事人或很难基于防止骚扰法令,要求商家撤下照片。
“即使窃贼已被法庭定罪,如果商店还公开他的个人资料,则可能触犯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DPA)。”
顾客吕女士(50岁,行政人员)受访时指出,该药妆店的产品较便宜,都会来买洗护用品。
“我光顾了五六年,近几年才看到这面墙。有时要这么做,这些人才不敢再犯。”
许先生(28岁,装修工)则说,过去一年来都没注意到这面墙,如今也觉得没有不妥。
“偷窃就应该承担后果。”
陈女士(63岁,家庭主妇)认为店家做生意也不容易,而偷窃本来就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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