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处分非刑事处罚 西华尼申:议员身分不受影响
(怡保14日讯)霹州行政议员西华尼申律师强调,律师公会纪律委员会的纪律处分不是刑事刑罚,即便他被罚款1万令吉,仍不会影响其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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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根据联邦宪法48条文,任何国会议员被联邦法院定罪并被判处不少于一年监禁,或罚款不少于2000令吉,将自动失去议员资格。
“不过,日前联邦法院是针对律师公会纪律委员会的上诉申请,恢复我的纪律处分,即使被判处1万令吉罚款,但此控状不涉及刑事罪,只是律师公会纪律委员会的纪律处分,这是属于民事诉讼。”
“其实,就算我不缴付有关罚款,他们(律师公会)也不能做什么,所以一些期待看我或因为此事丧失议员资格的人,我只能说很可惜,他们只获得短暂的快乐。”
他还说,目前他正与其律师团队探讨,是否针对此案上诉。
联邦法院三司日前批准,恢复了律师公会纪律委员会对宋溪州议员兼霹雳州行政议员西华尼申13年前身为律师的纪律处分,即执业不当行为,罚款一万令吉。
事关在2016年6月13日,西华尼申在一宗不公平解雇的索赔案中,事主巴马纳登因不晓得新审讯日期而缺席审讯,最终被工业法庭撤销诉讼,事主因而举报西华尼申涉嫌执业不当行为。
西华尼申强调,他并非巴马纳登的代表律师,巴马纳登的代表应是大马职工总会,而他仅是应大马职工总会邀约代表出庭,随后也已明确向大马职工总会表明拒绝出席有关审讯,所以责任不在他。
惟联邦法院法官纳里妮认为,西华尼申理应就工业法庭择定的新审讯日期通知巴马纳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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