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指出,警方在调查赵明福案,已受促对重要证人录取进一步口供,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总检察署,以获取进一步指示。
他说,内阁在2018年议决重新调查赵明福的案件后,警方根据刑事法典第342条文(非法禁锢)重新对该案件展开调查。
他说,总检察署已于今年1月6日将调查报告交回给调查官。
赛夫丁纳苏迪安昨日通过书面方式,如是回答希盟行动党劳勿区国会议员邹宇晖的提问。
邹宇晖问,自2018年以来,当局对已故赵明福的案件调查情况,以及团结政府是否愿意根据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或304条文(误杀)成立新的调查组调查此案。
赛夫丁纳苏迪安指出,警方受促进一步录取重要证人的口供,然后再将调查报告重新提交给总检察署,以获得进一步指示。
“因此,警方会召回证人完成调查报告,我不打算就此案作进一步评论,以免干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