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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委任承包商 学院助理工程师 罚5000
(马六甲14日讯)技术学院助理工程师涉嫌在4年前滥用职权,私自委任承包商进行装修工程,今日在甲市法庭俯首认罪,被判罚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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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苏海若(45岁)被控于2019年2月28日,在甲州双溪邦古拉勿的一间技职学院,身为该学院助理工程师,向一名男子收取600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
被告收取该贿金,作为选择一间承包公司,为该学院办公室进行总值9990令吉的提升电线工作。
被告聆听控状后直认不讳,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最终判处被告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坐牢6个月取代。
此案由反贪污委员会的诺祖丽娜及诺莎基拉检察官主控,被告代表律师是哈丽玛丹。
被告随后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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