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部回函Harbour City买主 证实发展商未办执照
(马六甲16日讯)马华公民社会运动局主任吴健南透露,其代表的马六甲Harbour City一批买主,今日获得地方政府发展部回函,确认相关发展商集团不曾向当局申请房屋发展商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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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健南在其面子书发文指出,该部答允在房屋发展法令第10条文下开档调查此案,并于近期内跟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厅到工地考察。
他指出,由于该来自新加坡的发展商,也在大马完成了许多类似项目,涉及众多国内外买主,再加上在没有获得发展商执照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人类居住(human inhabitate)的发展项目,在该法令下属于严重刑事罪行。
促房屋部加快调查
“我们严正看待此案,并呼吁房屋部加大调查力度和速度,确认之前该发展商的所有项目,是否也在没有获得发展商执照的情况下展开,确保一视同仁对待国内外发展商。”
“还有最重要的,有关买主获得有关法令的充分保障!”
Harbour City是马六甲Hatten City的发展项目之一,一批海外购买者于2018年签下买卖合约,原订去年建竣,唯至今仍未竣工。
购买者反映已付了9成款项,可是实际进度被指未达9成,同时在购买一年后,获发展商献议以低于原价40%售回给发展商,不过被购买者拒绝。
吴健南是于去年开始陆续接见来自香港、中国、汶莱、新加坡、印度及大马的购买者,并协助着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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