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警方证实了!本地女子遭中国籍男子奸污案件,是在云顶高原酒店发生!
据了解,女事主是在云顶高原工作的员工,案发时她因拒绝嫌犯“进房间一起睡”的邀约,被后者强硬拖入房间强奸。
此案于本月12日凌晨约5时20分,在云顶高原某酒店20楼的其中一间房间内发生。
文冬警区主任再韩警监指出,警方是于本月12日早上约9时,接获女事主称被人强奸的投报。
他今日傍晚发布文告说,案发时女事主返回宿舍途中,被1名陌生男子询问有关酒店提供的设施。
“嫌犯随后邀约女事主和他‘一起睡’,女事主拒绝后,即被嫌犯强硬拖入房中强奸。”
再韩指出,警方调查显示,女事主是在云顶高原工作的本地女子(20岁),至于嫌犯则是41岁的外籍男子,到大马目的是旅游。
他说,文冬警区刑事罪案调查组根据情报,于周一(12日)下午约1时,在案发酒店逮捕嫌犯。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76条文(强奸)调查此案,罪成者将被判处监禁不少过8年及不超过30年,以及鞭刑不少过10下;嫌犯已被延扣7日到本月19日作进一步调查。”
他也呼吁民众,尤其是女性时刻保护自身安全,防止任何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