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槟城高庭驳回了一名穆斯林女皈依者的申请,即她在 2013 年与一名穆斯林男子离婚后,寻求承认她回归基督教的司法审核要求。
根据《马来邮报》报导,高庭法官郭秋顺(译音)于6月26日驳回上述司法审核申请, 7月17日撰写了判决书,该判决书于近期才发布。
这名女性在民事高等法院寻求6项判决,包括宣布她是信仰基督教的人,并指州伊斯兰法不适用于她,及禁止答辩人根据州伊斯兰法,对她行使任何权力的命令。
该女子还希望民事高庭,撤销伊斯兰法庭和伊斯兰上诉庭的决定,即后两者驳回了她放弃伊斯兰教的申请,或宣判这两个伊斯兰法庭的决定与联邦宪法不一致,因此无效的案件。
她还希望在向国家登记局提交适当的表格时,她的马来西亚身分证上的姓名和宗教状态得以更改。
根据有关高庭判决内容,这名57岁的女子出生于基督徒家庭,婴儿时受洗礼,成长为有信仰且实践基督教的人。她还在青少年时确认了自己对基督教信仰的信仰。
这名女子指出,她于1995年3月30日在槟州伊斯兰事务局宣誓皈依伊斯兰,这是为了让她能够与一名穆斯林男子结婚,而不是出于对伊斯兰的信仰。在皈依伊斯兰教后,她采用了穆斯林的名字。
该女子的婚姻于1995年7月初登记。她与穆斯林男子育有3个孩子,他们被抚养成为穆斯林并实践伊斯兰教。不过,这对夫妇于2013年1月经互相同意离婚。
2014年,该女子签署了一份法定声明,指她一直信奉基督教,并希望继续作为基督徒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