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设附带条件卖统制品 傅芝雅:没人指证
(怡保3日讯)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副部长傅芝雅透露,当局确实有收到消息,指部分批发商或厂家在提供统制品时,有条件性向商家提供货源,但却缺乏人证(Saksi)。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她因而促请商家及消费者,充当该部门的眼线,向当局举报这类不正当行为。
傅芝雅今日在务边礼堂,为霹州“流动关爱促销活动”及“家庭主妇投诉” (Aduan Suri)主持开幕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
早前霹雳华都牙也某间杂货店,要求顾客购买2令吉85仙的粗糖前,须先购买4令吉50仙的精制白糖,并只限购1包,结果被当局取缔。
较后部分杂货业者反映,指“先买精制白糖,才能买统制价白糖”的条件,是厂家配给代理商,然后代理商再以相同的方式配给零售商。
傅芝雅透露,当局确实有到收消息,指这一条件是上面(厂商/批发商)压下来,也希望能从源头解决此事,但当他们向这些商家了解时,商家们却以各种原因,拒绝当他们的证人。
她说,商家们可能担心在举报后,会对本身的生意或供应造成影响,因而至今都没有任何人证,所以她促请商家及民众,面对这一问题时,可向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举报。
她也透露,目前该部在全国已接获47宗有条件性出售统制品的投报,并针对这些商家展开了调查,当中绝大部分涉及的商品,都是食油及白糖。
另一方面,她在致词时再三提醒,无论商家、批发商或厂家,都禁止有条件出售各种统制品,一旦个人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100万令吉或不超过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至于公司或机构,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0万令吉和第二次可被判不超过500万令吉罚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