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毒逃过死刑 62岁单亲妈监12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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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毒逃过死刑 62岁单亲妈监12年

    (亚庇12日讯)上诉庭今日推翻高庭的判决,改判1名拥有9名孩子的监禁12年,后者因此逃过死劫,喜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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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伦嘉马妮(62岁)是于2018年1月10日,清晨5时30分,在斗湖一间无号码的住家内时被捕。她已在监狱内度过了逾5年。

    由法官拿督斯里卡马鲁丁、拿督阿兹曼阿都拉和拿督阿扎哈里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定,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A(2)条文,将被告罪名改为拥毒,并谕令被告的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在有关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监禁不少于5年,以及鞭刑不少于10下。

    海伦嘉马妮是于2021年10月15日,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下,被斗湖高庭判处


    她的代表律师谢扎礼求情时说,被告出生于菲律宾,移居马来西亚,希望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生活。

    “丈夫突然去世后,她成了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而无证和缺乏就业机会,导致她走上之路。”

    当时她在闻判后失控落泪的视频于社交媒体疯传,进而引发民众对于大马制度的争议。

    其上诉案的代表律师于今年8月29日致函总检察署,申请将被告触犯的第39(B)条文罪行,改成第39A(2)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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