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热膜超标要坐牢? 陆兆福:无中生有
(吉隆坡2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澄清,外界声称指车主若违反陆路交通局的隔热膜透光度规定即要坐牢的言论,完全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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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为2024年财政预算案辩论进行部门总结时说,需坐牢者是违反安装隔热膜规定,且不缴付罚款后还被控上法庭判罪成的案例,但至今没有人因此被控。
他强调,陆交局只是向有关违规人士开罚单,罚款介于100至250令吉。
“我必须纠正这项错误的言论,私家车违反安装隔热膜规定即坐牢说法根本是无中生有。”
陆兆福说,根据陆路交通局规定,私家车挡风玻璃的透光度允许达70%,前座左右车窗的隔热膜,要维持50%透光度,后座乘客左右车窗及后镜透光度则无限制。
他说,至于需要车辆前后左右都安装不透光隔热膜的特殊案例,如部长或名人显要,或有人身安全问题的人士须向陆交局提出申请,他们必须先经过陆交局和警方审核,一旦审核获批即可安装,且必须每两年缴付5000令吉费用。
“至于那些因健康问题,车辆需要安装不透光隔热膜的人士,他们需附上医生证明向陆交局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后就可以安装,不用付费。”
陆交局上个月6日发布文告,宣布将严厉执法提醒车主们遵守车辆安装隔热膜的规定,违反者有可能面对监禁不超过6个月及监禁不超过12个月的刑罚。
随后,不少汽车装饰业者都申诉当局不近人情,吓走顾客,让他们的生意更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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