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党霹雳主席未付赔偿金 林冠英:周内发破产通知书
(槟城13日讯)行动党主席林冠英指出,若伊斯兰党霹雳主席拉兹曼在本周四(16日)前,再不缴付官司赔偿金,他已指示其律师拿督慕拉里在本周内,发出破产通知书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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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破产通令生效后,也是州议员兼霹雳州反对党领袖的拉兹曼,除了将失去州议员、反对党领袖的资格,必须有补选外,也不能在政党和社团担任任何职务,甚至失去选民资格。
他今日移交特别拨款给阿逸布爹区数团体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
他指出,其律师在上周四(9日)致函给拉兹曼,追讨官司赔偿金,连同利息,拉兹曼必须支付超过34万令吉的赔偿金。
“在最后9日最后通牒信中,我给他7天时间缴付,所以16日是截止日期。不过,对方的回函似乎暗示不愿缴付赔偿金。”
他相信对方是会缴付该笔赔偿金,只是要尽量拖延时间。如果对方坚持不支付,那么后果就是破产。
他说,拉兹曼在6年前他仍是槟州首长时,指他阻止穆斯林职员戴头巾,这完全是无中生有,证明了对方引起种族憎恨及极端情绪。
他透露,当时他有针对对方言论报案,但却不了了之,所以才会采取法律行动。
另外,他指出,拉兹曼还是可以到联邦法院上诉,但他不知对方有无如此做,即便如此,对方也必须支付赔偿金。
另一方面,林冠英今早移交拨款给4团体,各团体获3000令吉,分别是升旗山斯里玛哈慕尼瓦拉庙、赤松黄大仙、槟威老友联谊会和佛光精舍;移交桌椅子给安溪大二爷伯和发林玫瑰园财济殿,和T恤给升旗山运动团体。
出席者有亚依淡区州议员黄顺祥。
新闻背景
拉兹曼是于2017年11月18日,在面子书上载一则印有林冠英肖像的图文,写有“禁止戴头巾是酒店业者的权利”,以及“冠英”、“槟州支持禁戴头巾”的字眼。
林冠英否认曾发表此言论,并于2018年1月22日,起诉拉兹曼毁谤。
上诉庭在今年9月6日维持槟城高庭原判,裁决伊党霹雳主席拉兹曼需就诽谤行动党主席林冠英一案赔偿25万令吉,以及在面子书公开发帖向林冠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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