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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罪成 没钱还罚款 准新郎加刑6个月
(麻坡20日讯)拥有4项犯罪前科的准新郎,承认偷窃祈祷室捐款箱的钱,被推事庭判坐牢14天及罚款2000令吉,但他无法缴付罚款,必须另坐牢6个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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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的被告诺丁阿末原定下月举行婚礼,但他因偷窃罪成被判监禁,婚礼也被迫展延。
从事园丘工作的被告,被控于本月9日晚上11时31分,潜入武吉摩祈祷室偷窃捐款箱的钱。
根据案情,被告的偷窃行为是被该祈祷室管理员,通过手机查看闭路电视时发现。
该名祈祷室管理员随后和一名朋友,赶到祈祷室了解情况,惟被告发现有人后,吓得匆匆逃走。
被告昨日被押往麻坡推事庭面控,他在聆听控状后,向推事法丁达丽拉认罪。
被告上述行为牴触刑事法典448条文(非法入侵),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3年,或罚款可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于2019年拥有破门行窃、非法入侵建筑物、协助隐藏赃物的前科。
他接受判决后表明无力支付2000令吉罚款,须坐牢6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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