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回国需参考马澳协议条约 内长:未接西鲁申请检讨刑罚
(布城26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指出,在蒙古女郎阿旦杜亚被杀炸尸案中,谋杀罪成被判死刑的前特警西鲁,可自行决定是否要提交检讨死刑刑罚,唯程序必须经过其律师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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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明,暂未接获西鲁的律师有否提交有关申请的资料,并证实同样因谋杀阿旦杜亚罪成被判死刑的前特警阿兹拉,是提出检讨死刑刑罚的约千名申请者之一。
“定罪维持,他们要求联邦法院检讨刑罚。若西鲁也要检讨刑罚,那他就需通过其律师提交申请。这就是程序。”
(视频拍摄:沈燕玲)
赛夫丁纳苏迪安也是公正党总秘书。他今日出席公正党大会期间,如是回应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促政府引渡西鲁回国一事。
他说,引渡西鲁回国一事,需要参考大马和澳洲之间的引渡协议和国际司法互助(MLA)条约,有关协议和条约列明了一项明确的条件,即须符合双重犯罪原则(dual criminality)。
“在此事中,这方面并不符合,因为澳洲并不承认死刑。”
纳吉早前重申,他与阿旦杜亚被杀炸尸案毫无关系,并敦促政府引渡西鲁回国,就他的指控进行全面调查。
至于西鲁接受半岛电视台(Al Jazeera )访谈时,提及自己收到100万令吉封口费一事,赛夫丁纳苏迪安表明,此事只有西鲁自己知道,但此事并未在过去的法庭审讯中被提及。
他补充,有关言论只是西鲁的说法,也只有后者能回答为何现在才提及此事等,因此他无法进一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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