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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政府:有准证但违反条例 水灯节主办方罚1万
(哥打峇鲁28日讯)吉兰丹州政府指出,上周五在万捷县暹樾举办的水灯节庆典,已申请及获得准证,但由于主办方违反条例和规则,因此州政府毫不犹豫地向主办方发出不超过1万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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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地方政府、房屋、卫生及环境委员会主席希米指出,主办方在水灯节舞台表演进行中,未能遵守一些条例规定。
他进一步指出,主办方所违反的条规,包括泰国歌手未遵守穿着指南,及允许穆斯林到场参与。
“该影片在社交媒体流传后,州政府昨天展开调查和召开听证会,出席者包括万捷县议会代表、警方、宗教代表和主办方。”
他说,万捷县帕吞威汉暹樾的主办方承认,该暹樾雇用的一名志愿警卫团成员,在舞台表演进行时,未能控制场面,使穆斯林访客也进入参与。
他今日在丹州议会后,在记者会上指出,有关活动海报只使用泰文,而且每年举行的水灯节舞台表演,仅限佛教徒参与。
他解释,水灯节舞台表演并没有违反某些人士声称的吉兰丹娱乐管制法令,因为这场活动是有准证。
“主办方在6月25日申请准证,并在9月20日获批。我们向主办方解释必须遵循的条件和规则,包括活动地点非开放场合,及仅允许信徒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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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由于主办方违反条例和规则,因此州政府毫不犹豫地向主办方发出不超过1万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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