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沙菲宜4罪不成立 控方撤上诉申请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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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家|沙菲宜4罪不成立 控方撤上诉申请

    (吉隆坡5日讯/独家报导)控方在本月初,撤回针对高庭宣判资深执业律师丹斯里,被控2项洗黑钱和2项向内陆税收局作虚假申报表罪不成立的裁决,而向庭提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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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通过其律师事务所发文告指出,控方已向庭入禀终止通知书。因此根据1994年庭条例第73条规,控方的申请被视为已遭驳回。

    “总检察长的决定不仅显示是无所畏惧和不偏不倚地行使其酌情权,也证明了高庭裁决的无懈可击之处。”

    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汉在回应《中国报》的询问时证实,控方是于12月1日,向庭入禀终止通知书。


    独家|沙菲宜4罪不成立 控方撤上诉申请
    沙菲宜(图:档案照)

    文告指出,感谢其代表律师、亲友和大众,在他过去5年来寻求证明自己无罪的过程中,给予坚定不移的支持。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是于2022年10月28日,裁定被控上述4项控罪表罪不成立,因此无罪释放。

    控方在去年11月1日,针对高庭的裁决,入禀申请。

    是于2018年9月13日,被控分别于2013年9月13日和隔年2月17日,在武吉敦姑的敦姑花园的联昌银行,通过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签发2张金额各别为430万和520万令吉的支票,收取这总值95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

    也被控2项向内陆税收局作出虚假申报的控罪,即指他没有在纳税申报单中,呈报收取上述950万令吉的收入,因此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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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4项控罪皆指牴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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