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4男轮奸12岁女童 换来16年牢狱之灾
(瓜拉登嘉楼17日讯)4名男性友人轮奸一名年仅12岁女童,最终每人被判坐牢16年。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4名被告的年龄介于20岁至26岁之间。
根据控状指,他们于2020年9月29日,晚上9时至11时之间,在龙运的登嘉楼中区发展再也(Ketengah Jaya),强奸当时年仅12岁的受害者。
4人是在刑事法典第375(B)(轮奸)条文下被控,罪成可面对最少10年、最高30年监禁。
瓜拉登嘉楼地庭法官诺丽亚今日宣判时说,由于辩方无法对案件挑起任何疑点,因此裁定4名被告全都罪成,坐牢16年。
除了26岁被告的刑期从被捕日当天、即2020年10月11日算起之外,其余3人的刑期则从案件判刑日、即今天算起。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高兴
惊讶
愤怒
悲伤
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