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已列性侵罪被告 近日传唤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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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讯)艺人NONO(陈宣裕)去年遭网红“小红老师”爆料性侵、骚扰多名年轻女子,事后有10女提告,台北地检署去年12月侦结,认为3名被害人指控性侵罪证不足,不起诉NONO,另7女提告部分,北检因无管辖权,均移转士林地检署侦办,士检日前已收到北检移转的公文及卷证,并于11日分案,将NONO(陈宣裕)列为强制性交、强制猥亵等罪被告,已指派妇幼保护专组检察官侦办。检察官近日将再传唤NONO调查。
据了解,北检移转侦办的7案,均已分别传唤过被害人制作笔录,由于大部分案件,因被害人指述内容具体,是以“侦字案”(犯罪事实与犯罪行为人都明确)移转士检,因此士检侦办中的7案,大部分是“侦字案”,仅少数仍为“他字案”(犯罪事实与犯罪行为人之一不明确、或二者均不明确)。
至于北检不起诉的3案,被害芳疗师及网友2人已透过曾任北检检察官的女律师,向台湾高检署声请再议,请求台高检审查后发回北检续查,另1名被害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声请再议,因此她指控NONO涉嫌强制猥亵罪部分,NONO获不起诉处分确定。
本案起因去年6月间,1名女模上网爆料曾遭NONO在车上强吻,NONO却回应“没有印象”后,舆论哗然。“小红老师”不满NONO“不承认、不道歉”,代表被害人赴北检提告。
去年8月间,北检指挥妇幼警察队兵分3路搜索NONO相关住所,查扣手机及笔电,检察官讯后谕令NONO交保50万(约7万3400令吉)。事后陆续有10名被害人提告,检察官曾2度讯问NONO,甚至勘验其下体特征。
台北地检署去年12月19日侦结,共不起诉3案,分别是芳疗师指控2011至2013年间为NONO服务时遭性侵得逞,她哀求“你不要这样,我很害怕”,NONO竟称“我比你更害怕”;有被害人指控2011年12月遭NONO在马赛地上强吻、揉胸,NONO还说“触感真好”;另有被害人指控2010年为NONO按摩后,被对方强吻、揉胸,并称“喜欢你这种可爱型、胸部大的”,涉嫌强制性交、强制猥亵罪。
据了解,北检将无管辖权的7案卷证资料,包括7名被害人的笔录、个资相关事证、搜索NONO手机等数位证据、以及勘验NONO身体器官特征的资料,一并移由士检接手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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