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承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一马发展公司案的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表明,他无权指示媒体如何报导案件的审讯,因为这是媒体的权利。
无论如何,他说,他留意到辩方的申诉,因此建议媒体在报导时呈现控辩双方的辩词。
“我只能说,就审讯中所发生的事,报导也许应当说明(控方证人)说了这些事情,而(辩方)以此事乃道听途说为由提出反对。”
柯林劳伦斯是今日在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投诉某家网媒以偏颇的方式报导第49名控方证人,即反贪会调查官诺艾达的证词,却未报导辩方在庭上的抗议一事,作出回应。
沙菲宜当时向法庭申请,禁止媒体报导诺艾达的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