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亚纶陷性爱片官司 出庭后澄清1件事
(台北讯)炎亚纶(吴秉孺)被控对网红耀乐偷拍性行为影片,士林地检署依涉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2罪持有、拍摄部分起诉,妨害性自主及偷拍部分则不起诉。士林地院日前开庭安排他和耀乐调解,耀乐事后透露自己提出的和解条件,包括要求炎亚纶捐赠700万台币(约106万令吉)公益基金。据了解,双方目前尚未达成共识,士林地院29日再次传唤炎亚纶出庭,他现身时神情黯然,不发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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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讯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耀乐并未出庭,双方并未进行调解,但炎亚纶面对媒体访问时做出2点澄清,“强制性行为跟偷拍部分检方均不起诉,确定自己无罪,希望未来网友和媒体斟酌用词。因为最近刚好比较熟悉法律工具,这件事情也希望大家‘给我人生一个开口’,没有做的事情不要再加在我身上。”问他是否已经跟耀乐达成和解,但炎亚纶不愿回应,转身离开。
耀乐虽然没有被传唤出庭,不过在开庭结束后,在IG限动发文:“先前检察官已经认为炎亚纶触法而起诉他,在我16岁未成年的时候,他身为公众人物,却拍摄并外流我的私密影片,这种行为让我当时课业、学业停摆,甚至牺牲了我整个青春,这些事情的影响与发酵直到今天持续着影响着我。”
耀乐暗讽说道,“如果有人现在只想着要复出,只想着自己的演艺事业如何进行下去,毫不在意自己所犯的过错的话,那我祝福他事业顺利、事业蒸蒸日上。”
耀乐日前于庭讯后受访说,希望大家可以好好生活,有什么困境、不顺的,度过他、撑过他,并强调:“对于炎亚纶的一些见解,我不想有过多情绪做过多解释。”问他是否希望炎亚纶被关,耀乐则说:“尊重法律的结果。”
外界传说耀乐要炎亚纶赔偿1200万台币(约182万令吉),但耀乐在IG发文否认:“我的部分是,我要求对方提供700万捐赠公益基金,类似儿少福利,对方的金额,我不谈,那这700万,怎么变成1200万。我们很体面的,把我该讲的话说完,尊重司法的结果,但尊重不是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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