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祖强被控性侵|上诉庭301裁决
(布城30日讯)上诉庭择定3月1日,对端洛前州议员杨祖强性侵外籍女佣罪成,被判入狱13年和鞭笞2下的上诉案,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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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官拿督哈达里亚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听取双方陈词后,做出有关决定;另两位承审此案的法官分别是拿督阿兹曼阿都拉和拿督柯马迪。
杨祖强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说,其当事人因没有机会与受害者见面,因此权益受到损害。
“高庭法官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65(A)条文,以保护受害人身分犯了错误,因受害人的身分已在指控名单中,所以并不恰当。
“此案根本就不必使用这条文,因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受害者处于危险,毕竟后者一直受到印尼驻马大使馆的照顾。”
此外,主控官弗亚阿都阿兹认为,即使辩方无法看见受害者的脸孔,但他们还是可以盘问后者。
“法官的裁决都已考量了多个因素,即使辩方没有看到受害者的脸或肢体,但法官在裁决时,都有采取一切的元素,如受害者举止。”
2022年7月27日,怡保高庭裁定杨祖强(53岁)性侵外籍女佣罪成,被判入狱13年和鞭笞2下。
不过,杨祖强要求暂缓执行刑罚,并寻求上诉。
这项要求获得高庭法官阿都华合同意,并批准被告以3万令吉及一人担保外出,同时,被告需交出护照。
杨祖强被指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在九洞美露再也花园住家内,强奸1名外籍女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面对不少于5年或不超过20年的监禁,并可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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