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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指穆斯林幽会饮酒不再是罪 法米轰慕尤丁 散播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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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1日讯)团结政府发言人法米炮轰前首相兼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在联邦法院裁定2019年吉兰丹伊刑法(I)其中16项条文无效后,声称穆斯林幽会、饮酒和与近亲乱伦不再是罪行的言论,是不实声明。

他批评慕尤丁声称有关裁决,导致数个违反伊刑法行为,如穆斯林提供不道德服务、幽会、乱伦和饮酒在丹州不再是罪行声明,是散播假消息。

法米也是通讯部长。他昨日在社交媒体X,转发一名网民贴文时,如是指出。


有关网民撰文批评慕尤丁发表的声明,指自己不解慕尤丁声称有关裁决,意味丹州穆斯林幽会和饮酒不再是一种罪行的言论,因实际上法院撤销16项条文中,并不包括这2个罪行。

“那(穆斯林幽会和饮酒)仍是吉兰丹伊刑法内的罪行,并没包括在被判无效的16项条文。”

这位名为莉雅娜马祖基的网民也斥责慕尤丁媒体团队,促请他们若要发表声明,则应多阅读和查证。

“我以为只有散播议程者会愚弄人民,没想到堂堂前首相也这么做。”

她补充,近亲乱伦是在刑事法典第376A条文下列明的罪行,所有吉兰丹穆斯林一旦违法,都可在此条文下被提控上庭。

她指出,经营卖淫服务的“龟公”和“龟婆”,在刑事法典第372B条文下仍是犯法,并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刑罚。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为首的九司,于本月9日以8比1的多数裁决,在吉兰丹出生的穆斯林母女聂依琳祖丽娜和东姑雅丝敏,申请挑战吉兰丹伊刑法18项条文无效的案件中,宣判其中16项条文无效。

联邦法院宣判吉兰丹伊刑法内无效的16项条文

第11条文-破坏或玷污礼拜场所
第14条文-鸡奸
第16条文-奸尸
第17条文-与非人类性交
第31条文-性骚扰
第34条文-持有伪造文件、提供伪造证据、资料或声明
第36条文-使用任何致醉或导致人们丧失行为控制能力的物质
第39条文-在资产交易中欺诈性地减低物品重量、尺寸和规模
第40条文-执行违反伊斯兰条规的交易
第41条文-通过高利贷执行交易
第42条文-滥用清真标签和涵义
第43条文-提供不道德服务
第44条文-意图提供不道德服务
第45条文-意图进行不道德行为
第47条文-乱伦
第48条文-卖淫服务中扮演皮条客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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