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哥哥 控强奸年仅12岁妹妹
(芙蓉15日讯)18岁哥哥强奸12岁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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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2岁的巫裔大专生,涉嫌于3年前强奸当时仅12岁的妹妹,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面对两项强奸控状,被告否认有罪,法官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不可骚扰受害人或同住一起,案展3月18日过堂。
被告面对两项强奸控状,指他于2021年1月及3月,在小甘密蓬莱园的住家,性侵当时年仅12岁8个月的妹妹,触犯刑事法典376B(1)条文,并可与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16(1)条文同读。
(拍摄:温雪婷)
在刑事法典376B(1)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0年及不超过30年及鞭笞;至于在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16(1)条文下,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及鞭笞不少过2鞭。
被告在通译员读出两项控状后,在法官拿汀苏丽达面前否认有罪。
主控官姬温柯尔副检察司向法官指出,由于两人是属于亲生兄妹关系,同住在一间住家,为此不建议让被告保外候审。
被告的代表律师哈雷斯马哈迪温及蓝扎尼依德里斯向法官要求让被告保外候审,并指被告目前已完成机械工程文凭课程,并将于不久后到职场实习。
他说,被告在5名兄弟姐妹中排行第4,受害者排行第5。
法官拿汀苏丽达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附带条件是被告不准骚扰受害人,同时不可与受害人同住一个屋檐下,以及须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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