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敦达因夫妇申请撤控 应在刑事法庭提申请
(吉隆坡27日讯)总检察长指出,前财长敦达因和妻子杜潘娜伊玛理应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庭,申请撤销夫妇俩被控蓄意不向反贪会申报名下所有资产的控罪,而非在民事法庭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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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联邦律师刘洪斌说,如果民事法庭聆审夫妇俩申请撤销上述控罪的案件,那一切与案件有关的证据都会在庭上被公开。
“因此,申请人理应到刑事法庭,提呈撤销控罪的申请,也应在刑事法庭,申请暂缓刑事案件审讯,直至司法检讨的案件审结为止。”
民事高庭今日审理达因和娜伊玛,在针对反贪会对他们展开的调查,而申请获得司法检讨准令的案件中,要求修改申请通知书,以寻求法庭撤销他们俩被控的刑事控罪。
刘洪斌在代表答辩方,即总检察长和反贪会陈词时,表明答辩人不反对夫妇俩,寻求修改司法检讨准令申请通知书的内容,以纳入上述庭令的申请后,高庭批准了达因夫妇俩的这项申请。
达因、娜伊玛和他们的孩子是于1月10日,向高庭提呈司法检讨申请,寻求宣判反贪会对他们展开的调查违宪,而高庭法官拿督旺阿末法利于1月16日,聆审了达因一家人的申请。
此案的申请人分别是达因夫妇俩、他们的4名孩子以及Ilham Tower私人有限公司。
娜伊玛和夫婿先后于1月23日和29日,在地庭被控蓄意不遵守反贪会官员交给他的通知书条款,未申报名下所有资产的控罪,但他们不认罪。
随后,夫妇俩于1月30日,向高庭要求修改司法检讨准令申请通知书的内容,以纳入他们寻求法庭撤销上述刑事控罪的庭令。
旺阿末法利择定于3月4日,为达因一家申请获得司法检讨准令的案件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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