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金饰送人当嫁妆 女佣监5个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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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金饰送人当嫁妆 女佣监5个月

    (莎阿南7日讯)因偷窃雇主的金手镯和项链给朋友的妹妹做嫁妆,她今日被控监守自盗罪名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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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岁的被告西蒂诺玛拉在推事法拉罗丝南面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在今年2月23日下午6时左右,在梳邦布特拉高原一住家内,偷窃雇主价值约2万令吉的金手镯和项链。

    女佣承认偷窃后,被判监禁5个月。(取自《马来西亚前锋报》)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81条文(监守自盗),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10年和罚款,若重犯则亦可鞭笞。


    在下判前,被告告诉法庭,她没有能力缴付罚款。

    被告承认偷窃,但她称没有将珠宝收起来,而是送给了朋友的妹妹,因为朋友说妹妹要结婚。

    然而,推事说:“下次别听人说,如果朋友叫你跳楼,你会跳吗?”

    推事最后判处被告监禁5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本案主控官为赛达法希哈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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