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动态|内政部呈警察修正法案
(吉隆坡18日讯)内政部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4年警察(修正)法案一读,任何人不遵守警方指示,没在靠近警方设置或安放路障前停下,最高罚款从现有1000令吉增至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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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三苏安努亚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后,提呈法案一读。
法案也新增第74A(1)条文,赋权警阶为曹长(Sergeant)或以上的警官,针对任何警察违纪行为展开调查。
第74A(2)条文则阐明,负责查案的警官,可要求任何被认为与违纪行为案件有关的人士录口供,以及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法案也建议修改第86(1)条文,将警员在没有合理理由下连续缺勤的天数限制,从21天减少至14天;该条文也阐明,若有关警员被发现有意图缺勤,则一律被视为旷工,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2个月。
法案也将提高警察离职后未归还提供给他们的装备罪行刑罚,最高罚款从100令吉提高至5000令吉。
法案也建议允许警察在任何公共道路执行护送任务,对于妨碍、反对或违反警察指示罪行的最高罚款,从200令吉增至1万令吉,监禁也从3个月增至2年。
另外,任何雇主若不能重新雇佣后备警员,将面对最高罚款2000令吉及监禁一年,目前刑罚为罚款1000令吉及监禁6个月。
法案也新增第6A条文,阐明国家元首为警队的荣誉总监(Honorary Commissioner-in-Chi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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