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假资料办IC 谎称养女是亲生 华女认罪 罚3500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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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呈假资料办IC 谎称养女是亲生 华女认罪 罚3500

    (马六甲26日讯)谎称养女为亲生女儿,华裔女秘书去年为12岁的养女办理大马卡时,被揭发当初为养女申报报生纸时提供假资料,被控上法庭后俯首认罪,女子被判罚款3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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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许晓荃(译音,37岁),被控于去年6月3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在甲市城市转型中心的国民登记局,为12岁的养女首次申请大马卡时,被发现提呈假资料,抵触1990年国家登记法令第25(1)(b)条文。

    被告在推事凯茹妮莎面前直认不讳,也承认女童非亲生女儿,被判罚款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坐牢6个月。

    莫哈末阿祖安(右起)把被告许晓荃带上法庭。(照片由国民登记局提供)

    根据案情,案发时,在巴生工作的被告携带女童到甲城市转型中心的国民登记局申请大马卡,柜台服务的官员发现两母女并不相像,执法及调查组员为此向女子录取口供。后者承认女童非亲生女儿,也承认于2011年6月在巴生国民登记局申请报生纸时,提供假资料。

    女童的亲生父母资料无从得知,而巴生生产中心及诊疗所的生产记录于当年在大水灾中全被破坏,同时,脱氧核糖核酸检验测试也发现两人非亲子关系。


    据知,被告未婚,当年有人送出女婴,她到私人生产诊疗所索取文件后,再到国民登记局谎称为“亲生母亲”,为养女申请报生纸。

    直到去年,被告为女童申请大马卡时,被官员发现端倪才揭发两人并非亲母女。

    主控此案的是甲州国民登记局的莫哈末阿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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