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前译卢爱璇)供称,1MDB能源有限公司(1MEL)在曾设于香港的瑞士安勤私人银行分行开设户头一事,并不是由她负责,因此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指是她遴选该银行开设有关户头的说辞并不属实。
她说,1MEL在上述银行开设户头,并不是出自其建议,此事是由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定夺。
“若你(律师)看(开设银行户头)申请表格,其实是沙鲁阿兹和(1MDB前副财务长兼1MEL公司董事)倪崇兴(译音)负责。”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25项涉及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滥权和洗黑钱控罪案件,今日在高庭续审,第50名控方证人吕爱霜在接受辩方律师塔妮雅的盘问时,如是指出。
当时,塔妮雅在盘问证人时指出,沙鲁阿兹拉此前出庭供证期间,曾指是吕爱霜遴选安勤私人银行作为开设1MEL户头的银行。
但吕爱霜以“那并不属实”驳斥。
询及公司股东是否有下达指令,以在曾设于香港的瑞士安勤私人银行分行开设1MEL户头一事时,吕氏指没有这项指令。
然而,塔妮雅在盘问证人时,并没具体说明上述股东是指作为1MEL的股东,即1MDB或是指1MDB的股东,即财政部长机构(MKD)。
根据沙鲁阿兹拉的供词,1MEL是于2012年5月,申请在上述银行开设公司户头,而开设户头事务是由吕爱霜和倪崇兴负责,但他们俩没向他解释为何遴选在安勤私人银行开设公司户头。
他供称,倪崇兴当年把所有与开设此户头有关的文件,带到1MDB办公室让他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