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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韩江董事会及市厅被驳回 林连登后人须付3.6万堂费

(槟城3日讯)创校人林连登的孙子,也是韩江校地注册信理员之一的林文麟,针对发展韩江传媒大学学院,起诉韩江华文学校董事会及槟岛市政厅有定案;高庭宣判,拒绝林文麟的禁制令申请,并接受董事会丶市政厅各方的申请,撤销案件,林文麟必须负责2项判决的堂费,合共3万6000令吉。

林文麟于去年8月通过律师,针对韩江华文学校董事会向市政厅提呈发展图,进行发展韩江传媒大学各项教学设施,起诉韩江华文学校董事会丶绘图师及槟岛市政厅。

他向槟高等法庭提出禁令,欲阻止韩江华文学校董事会发展韩江大学学院,同时,也要求法庭同样发出禁令,阻止绘图师及槟岛市政厅处理韩江大学学院的发展图测。


被起诉的韩江华文学校董事会丶绘图师及槟岛市政厅,则向法庭提出撤销林文麟的民事案件。各方律师经过几个月的陈词,槟高庭于昨日下午针对各方的申请,做出判决。

法官裁决,林文麟在法律上没有充足理据申请禁令,因此拒绝他的申请,并且须要负责2万令吉的堂费。

第二项判决,是针对撤销林文麟的民事案件的申请,被起诉的3造韩江华文学校董事会丶绘图师及槟岛市政厅,同时向法官提出撤销林文麟的民事案件,主要理由是林文麟的起诉案没有足够法理。

法官同意撤销林文麟的民事案件的申请,同时也指令林文麟必须缴付1万6000令吉堂费。

韩江三校董事会总务拿督陈显裕受询时,证实上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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