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直言,她在该公司任职期间,不可能会与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合谋误导身为时任首相的拿督斯里纳吉,因为此举如同是自掘坟墓。
从2011年5月至2013年10月在1MDB任职的她指出,她绝对不是密谋误导纳吉和挪用1MDB资金的一份子。
纳吉被控25项涉及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滥权和洗黑钱控罪案件,今日在高庭续审,第50名控方证人吕爱霜在主控官蒂峇副检察司针对辩方的盘问内容,再次引导她供证时,这么说。
当时,主控官指出,辩方在盘问吕氏时,主张她和沙鲁合谋误导纳吉,但她表明不同意,因此要求她解释。
此外,吕爱霜说,基于1MDB公司章程设有的第117条款内容,因此该公司落实的所有重要交易,都必须获得时任首相纳吉的同意。
她指出,每当有重要交易时,1MDB都会根据上述条款,一般通过2份文件获取纳吉的签名批准。
她说,这2份文件是拥有特别赎回权的优先股股东书面决议(SRRP)和控股公司代表就子公司事务所发布的正式通告(MR)。
她解释,当年的实际情况是纳吉作为时任首相、财长和1MDB顾问局主席,沙鲁阿兹拉或管理层将为1MDB欲落实的重要交易,准备致函纳吉的一封信件,以先取得纳吉的允许。
她指出,该公司在获得纳吉允许后,才继续进行有关交易的事项,包括接着把SRRP和MR,交给纳吉签名。
上述第117条款阐明,1MDB投入的任何财务承诺(包括投资)、重组或可能会影响中央政府,为公司、国家利益、国家安全或任何中央政府政策而提供的担保之事务,不得在未经首相书面批准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