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一名百货公司保安主管向警方报假案,今日被提控上庭,唯他否认有罪,获准以1800令吉保释。
根据控状,46岁被告马迪斯被指在2月22日晚上7时30分在金马警局,向警长凯鲁哈兹兰提供一份捏造报案书,意图让警方根据他提供的信息采取行动。
他对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报假案);如果罪成,可被判处2000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哈密扎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但被告代表律师伊丽莎白则求情,其当事人患有甲状腺疾病,且是家里的主要支柱,希望降低保释金。
法官艾丽玛丽莎最终允许被告以18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并择定此案于5月1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