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0日讯)巴士司机收藏赃物被控两罪,各被判监禁2年和罚款2000令吉。
被告聂凯鲁(39岁)被控于4月7日凌晨4时左右,在巴莪鲁顺拉迈路一间住家,藏有一枚相信是巴基斯坦籍事主比汉被盗的戒指,牴触刑事法典413条文(经营或进行贼赃交易)。
另一项控状指出,被告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藏有两枚相信是同一事主被盗的戒指,牴触刑事法典413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高达20年及罚款。
被告今日在麻坡第一地庭法官依万面前聆听控状后,选择认罪,法官判处被告,两项控状各被判坐牢2年和罚款2000令吉,而刑罚同期执行;若无法偿还罚款, 可以监禁6个月替代。
案情指出,两名佯装警察的不明人士,到受害者的家抢劫,抢走受害人和亲友的个人物品,包括手机、护照、金钱、现金和珠宝跑掉。
警方于4月19日凌晨12时04分,逮捕一名涉及抢劫事主住家的巫裔男子,并取获贼赃。
经调查发现,被告收藏有一枚来自一名印裔干案同伙盗取的贼赃,并拿到一家当铺典当,但金戒指后来被鉴定属于事主所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