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9日讯)艺人炎亚纶(改名吴秉孺)因拍摄、散布网红耀乐未成年时的性爱片被起诉,今年3月双方在法官安排下达成和解,士林地院今早第4度开庭,庭讯后,炎亚纶面对媒体询问“复出准备好了吗?”他回应:“目前没有想那么多。”据悉,全案今日审结,定于5月30日宣判。
炎亚纶今天早上9点多抵达士林地院,他身穿白色T-shirt、牛仔裤,头戴鸭舌帽,被问到今天是否争取缓刑,他不发一语,快步进入法院。
开庭约1个半小时结束,面对媒体询问“今天开庭还顺利吗?”炎亚纶表示:“谢谢大家这阵子的关心,希望这件事不要再浪费任何社会资源,辛苦了”记者再追问,复出工作准备好了吗?他则回应,目前没有想那么多,随即上车离去。
随后耀乐步出法院,他受访表示“案件差不多告一段落,接下来等判决,今天辛苦大家了!”
全案源于去年6月间,耀乐开记者会控诉,16岁时曾与炎亚纶交往,炎亚纶却很常自己先起床,“看我(耀乐)还在睡,就不管我的感受,执意进入”,“最可怕的事情是趁着我不注意,依然拿手机偷拍录影,以致后面发生毁灭我人生的外流事件”,耀乐并对炎亚纶提告。
检警调查时,透过鉴识单位还原炎亚纶手机,查出影片是2017年底到2018年6月间,炎亚纶和当时年仅16岁的耀乐交往时,用手机拍摄两人性爱片,虽从画面看来耀乐应知情未偷拍,但因他未满18岁,且炎亚纶还在2019和2020年间,透过line将性爱片分别传给2名身分不详的网友观看,因此检方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拍摄少年性影像2罪将炎亚纶起诉,2罪刑度均为6月以上、5年以下。至于耀乐提告炎亚纶性侵部分不起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