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网红兼大马歌手朱浩仁日前因国歌演奏期间录影且带嬉闹成分惹议,而随着警方接获投报,目前已援引2项法律展开调查!
公正党士拉央区部青年团纪律及法律组组长汤良旺指出,他在报案后,已于今午约4时45分,接获鹅唛警区的通知,目前已开档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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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警方目前援引1968年国歌法令390条文,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展开调查。
“虽然390条文刑罚很轻,只是罚款1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个月,但233条文能起到重惩和杀一儆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