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2日綜合電)中國福建省寧德市女子被殺后分屍,前男友被判死緩;4名家人因被指包庇他而入獄。事隔14年后,因案件疑點重重,週二改判5人無罪。
法庭文件指出,2003年4月6日,男子繆新華(41歲)因與前女友楊燕輝有生意紛糾,兩人家中爭執,隨后繆用右手掐住楊女的頸五六分鐘,導致她窒息死。
繆的父親繆德樹、二弟謬新榮其后將楊女抬到一樓浴室,用菜刀、砧板分屍,然后與繆的三弟謬新光、叔叔繆進加將屍體放入塑料袋,棄在一間舊屋。當時死者已有8周身孕。
2004年寧德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繆新華死刑,其家人犯包庇罪各被判囚2至4年。翌年,福建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2006年,寧德中院二審改判繆新華死緩,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和繆進加判刑被加重,分別被判入獄8年、6年、3年、3年。
父逝世拒下葬
繆新華和家人在服刑期間一直上訴,協助他們的北京律師毛立新說,案件有不少疑點,如犯案用的菜刀未被驗出有人血,繆新華等人供述的現場也未驗出楊女的血漬。
此外,所謂拋屍現場、拋屍用的塑料袋均未能提取到繆等人的腳印、指紋等痕跡,死者物品的去向亦沒查清。
毛立新說,繆新華等5人的口供前后不一致,當事人還稱遭遇刑訊逼供。至于警方指在女家中浴室下水道,發現繆新華的頭髮,毛反駁二人曾是情侶,繆新華此前也多次去過楊女的家,找到頭髮很正常。
今年7月28日,福建高院再開庭審理繆新華及其4名家人涉嫌故意殺人、包庇案。參與庭審的人士說,出庭檢察員亦認為該案證據不足。高院才證據不足為由,周二改判5人無罪。惟繆的父親早年已過世。
父親繆德樹臨終前曾囑咐,一日未等到清白也不要給他下葬,否則會“死不瞑目”,所以繆德樹的骨灰至今一直寄放在陵園,還未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