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以為得到大部分華人的支持,就是代表整個華社。所以說話時就想討好華社,說華社想聽的話,做華社想看的事。例如罵一些極端的馬來人,糾眾上街示威抗議,利用槍手在網絡開罵,想證明英雄不怕死。接著是爭取華社想要的撥款,即使知道他們是不可能爭取到的,做戲也做足全套,說是在國會裡喊破喉嚨,為某大學爭取到4000萬令吉撥款。臉皮之厚,無人能及。
因為是華社代表,所以要說中華歷史,于是吳三桂、文天祥等歷史人物逐一登場。諷刺的是,這偉大的華社代表並沒受過中文教育,也沒念過華小,要怪就怪他父親,當初眼光淺短,沒想過能代表華社,所以沒考慮過送他去華小唸書。論資格,要說他是華社的救星,根本沒資格。連中文都說不好,卻要硬著頭皮引述中文歷史名句,當然是引來笑話。
如果要談過去的歷史,為何不看看國內近代史?馬華和民政在政府裡幾十年這么久,一直維持著中庸路線,真的要壯大伊斯蘭黨,幾十年前早就可以做了,何必等到現在?更何況民政黨還把伊斯蘭黨告上高等法庭和聯邦法庭,堅持國家的中庸路線。
可是伊斯蘭國、斷肢法、伊刑法等字眼,是什么時候開始冒出來的?那是在2008年,伊斯蘭黨通過行動黨協助、壯大之后的事。馬華民政轉弱,行動黨變強之后,伊斯蘭黨才開始提出伊刑法。這是非常容易理解的歷史,也是鐵一般無法篡改的事實。
沒想到這位偉大的華社代表,竟然學到日本人篡改歷史的把戲,掉過頭來把馬華比喻成吳三桂引清兵入關,還“晒”中文說此“青”非彼“清”。我真想破口大罵,到底懂不懂“箭”和“賤”都是jian,意思卻完全不同。旗號是箭,行為卻很賤。
不論臉皮再怎么厚、嘴巴再怎么臭,刻在你額頭上的“賣華求權”四個字,恐怕是你這輩子無法磨滅的稱號。